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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即将实施老挝柯

文章来源:水产农业网  |  2022-08-30

首部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即将实施
2月1日,《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在上海实施。美国薄荷这是我国抵制过度包装史上首部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将在全国产生示范效应,因此从去年7月上海市推出该《规定》的草案开始就备受业界关注。在这场对抗愈演愈烈的过度包装的战役中,上海通过立法化走在了前列。

《规定》的出台将一改过去遏制过度包装只局限在个别商品,如月饼、粽子、化妆品等包装领域的局面。那么《规定》中如何界定过度包装?对过度包装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有怎样的限制?采取怎样的执法流程?质检费用由谁埋单?面对这些关乎每个消费者及包装从业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仔细研读了相关政策并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

对违规企业高处以5万元罚款

如何界定过度包装?《规定》开篇明确提出,“商品包装应当合理,在满足正常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其材质、结构、成本应当与内装商品的特性、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同时,在坚持并延续国家已颁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基础上,该《规定》对标准尚未涉及的商品也给予了地方性补充。“对于国家已经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商品,如月饼、粽子包装等,上海市实施重点监管;对国家尚未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制定商品包装的指导性规范。”

备受包装业界关注的是,《规定》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商品包装及其监督管理。实施后,适用于该范围的企业和产品,对于销售者销售违反强制性规定商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不仅如此,违规情况严重的企业还将上媒体“黑名单”。《规驳骨九节定》提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涉及的商品将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布。

不仅有惩处,《规定》中还明确提出将会对规范企业给予实惠的政策扶持。《规定》指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商品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符合上海市指导性规范的商品,不得采购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商品。

监督检查经费由财政埋单

采取什么检测流程,其中涉及经费由谁埋单?对于这些社会焦点问题,此次《规定》围绕以企业自我约束、政府管理引导、行业规范自律、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均给出了明确回答,并且亮点不少。

《规定》指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商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商品包装的监督检查实行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测工作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不得向被抽查者收取。

业内专家表示,经费一直是困扰企业实行包装减量、政府实施监督的一大障碍,而此次《规定》中明确提出由政府出资做检测,不仅打消了企业对公平性的顾虑,更为企业去除了以缺少经费为由的惰性,这从根本上促进了企业对新规的实施。

[Page]更为吸引眼球的是,《规定》不仅遵循了一贯地从生产环节来遏制过度包装的准则,还首度将销售环节纳入到了监管范畴,强化了销售者的把关义务,要求“销售者不得销售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商品”。

《规定》提出,销售者应当与商品供应方明确约定商品包装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并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对商品的包装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商品供应方出具商品包装符合强制性规定的证明。商品包装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商品供应方拒绝提供相关证明的,销售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拒绝进货。

公众成重要监督主体

受社会瞩目的是,在“社会监督”环节,《规定》强调了公众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中的主体地位。《规定》指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南山茶门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国家和本市制定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和规范,方便公众查询;公众发现商品包装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业内专家指出,长期以来,过度包装广受诟病的原因之一就是消费者消费习惯使然。这种根深蒂固的购买习惯促使商品制造商、销售者一再以此为由“明知故犯”。而此次《规定》打破陈规,将公众监督作为社会监督中重要一项,这将对公众参与遏制过度包装起到积极作用。

不仅如此,在检测标准及社会监督方面,该《规定》提出了行业协会对遏制过度包装的引导作用。从《规定》中不难看出,在国家相关强制规定的基础上,将利用协会对行业充分了解的优势高岭之花,通过政府联合行业协会的形式,促进出台各项严于标准的规范,督促企业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就包装物减量等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同时,还将组织开展商品简易包装的认证工作,从而推动开展包装物减量工作。狂病做哪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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